据悉,8月21日,景谷县公安局威远派出所在辖区宾馆旅店开展常规检查时,发现辖区内某酒店存在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的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的违法行为。9月12日,威远派出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,依法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,并对法定代表人唐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